電伴熱帶規范和標準:
1 總則
1.1 本技術規范書對4000t/d熟料生產線余熱發電工程使用的電伴熱帶提出的技術要求。
1.2 賣方應保證所供的儀表管電伴熱帶是先進的、安全的、可靠的、高質量的產品,且具有ISO9001認證。
1.3 所提供的儀表管電伴熱帶應為產品。
1.4 本規范書提出的是zui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對所有技術細節做出規定,也未*陳述與之有關的規范和標準。賣方應提供符合本規范書和有關工業標準的產品。
1.5 賣方如未對本規范書提出偏差,將認為賣方的設備*符合規范書和標準的要求。偏差(無論多少)都必須清楚地表示在投標文件中。
1.6 投標書及合同規定的文件,包括圖紙、計算、說明、使用手冊等,均應采用單位制(SI)。
1.7 本規范書所使用的標準如與賣方所執行的標準發生矛盾,按較高標準執行。
1.8 只有買方有權修改本規范書。合同談判將以本規范書為藍本,并列入買方認可的技術偏差,經修改后zui終確定的技術協議將作為合同的一個技術附件,并與合同文件有相同的法律效力。雙方共同簽署的會議紀要、補充文件等也與合同文件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9 賣方應承諾所投標設備投運后十年內各部件、組件單價漲幅不超過10%。
1.10 設備采用的涉及到的全部費用均被認為已包含在設備報價中,賣方應保證買方不承擔有關設備的一切責任。
1.11 買方在設計過程中對于賣方供貨清單的確認,并不代表買方將為電伴熱帶的設計承擔責任,賣方應*保證所供電伴熱帶及的安全可靠性、合理性、完整性和優良性。無論是否經過買方確認,賣方都應無條件對設備中的缺陷、不足和與合同不符的地方進行修改、補充或更換,而不增加任何費用。 工程概況
2.1 儀表管道基本情況
管道材質:#20無縫鋼,管徑Ф14×2
管道內介質:水或蒸汽
管道為室外露天敷設,外敷保溫層,外用0.35mm薄不銹鋼皮包敷作保護層
保溫層厚度為:30mm,材質為:巖棉管殼,導熱系數<0.045Kcal/m.h.℃
主要儀表管道內介質溫度:
高壓主蒸汽:370℃
低壓主蒸汽:180℃
給水:133.5℃
2.2 地震烈度
地震烈度7度,抗震設防按7度設計。
3 規范和標準
本規范書中涉及的所有規范、標準(包括一切有效的補充或附錄)均為版本,若發現本規范書與參照的文獻之間有不一致之處,賣方應向買方書面指明,并由買方zui后決定。如賣方使用本規范以外的規范和標準,須征得買方的同意。
電伴熱帶應符合下列有關技術標準:
ASTM 美國試驗及材料學會標準
VDE 德國標準
IEC 電工委員會標準
GB 50217-94 《電力工程電纜設計規范》
GB/T 2951.1~7-1997 《電纜絕緣和護套材料通用試驗方法》
GB/T 3956-1997 《電纜的導體》
GB 5023-1997 《額定電壓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絕緣電纜》
GB 12666-1990 《電線電纜燃燒試驗方法》
其他 伴熱電纜的相關制造、驗收、安裝標準
變送器保溫箱應符合下列標準和規范:
IEC144
NEMA-ICS4
NEMA-ICS6
NEMA12
ANSI-C39.5
UL44 IEEE
若賣方保證所供產品依據的標準,至少能達到或超過上述標準,在經過買方認可的情況下,可以使用所供產品生產國的標準。
4 技術要求
4.1 本工程電伴熱帶(包括主要附件)采用國內品牌。
4.2 所有型號電伴熱帶的使用壽命都必須達到15年。
4.3 在介質溫度大于215℃時,須采用高溫或中溫電伴熱帶。
4.4 在溫度小于215℃時,采用結構為銅芯導線,有鍍錫銅絲編織屏蔽層和耐高溫氟塑料絕緣防腐外套的電伴熱帶,以確保使用壽命15年。
4.5 所有電伴熱系統必須有接地保護。
4.6 電伴熱帶須有良好的熱穩定性。
4.7 所有型號的電伴熱帶都要阻燃、隔爆。
4.8 所有電伴熱帶的安裝附件要防水,防腐,防塵并達到IP65以上。
4.9 電伴熱帶絕緣防腐外套應具有打印的*性標志。
4.10 賣方應根據本技術規范書和買方提供的技術要求對儀表管電伴熱帶進行系統設計,并提供原理框圖、供貨清單、系統說明書、接線要求、產品樣本、電源要求、接地要求、安裝詳圖、安裝材料清單、設計說明和使用說明等。
4.11 賣方負責儀表管電伴熱帶的所有安裝和全套設備的調試工作,直至系統運行正常。
4.12 賣方負責提供產品檢驗標準、操作使用手冊、安裝規范等文件的中文版本。
4.13 賣方負責整個系統與設計院的設計配合。
5 供貨要求
5.1 一般要求
5.1.1 本部分規定了合同設備的供貨范圍,賣方保證提供設備為全新的、先進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設備的技術經濟性能符合本規范書的要求。
5.1.2 電伴熱帶應為國內品牌,并提供原產地證明書。
5.1.3 賣方提供詳細供貨清單,清單中依次說明型號、數量、產地、生產廠家等內容。對于屬于整套設備運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數目不足,賣方仍須在執行的同時補足。
5.2 供貨范圍(兩爐一機數量)
5.2.1 根據應用工況和場所的不同,本工程需要兩種類型的電伴熱帶,它們分別是:
Ø管道內無蒸汽吹掃,zui高暴露溫度為室外自然溫度(不超過65℃)的低溫PSBL型電伴熱帶,電伴熱帶總長約為:100米;
Ø管道內偶爾有蒸汽吹掃(溫度達215℃)的中溫EKL或EMK型伴熱電纜,電伴熱帶總長約為:EMK:1600米。
5.2.2 電伴熱帶附件,包括:
Ø尾端接線盒(終端封頭):70只
Ø連接附件: 90套
Ø玻璃纖維帶: 110卷,40米/卷
Ø其他材料見圖紙: K0109-09
5.2.3 如果電伴熱系統中還需其他附件,供方應在投標書中說明。
5.2.4 賣方在投標報價時,電伴熱帶需按規格分別報出單價;電伴熱帶附件需分別報出每種附件的單價;投標總價應為匯總價。
6 技術資料和交付進度
6.1 一般要求
6.1.1 賣方提供的資料采用中國國家法定單位制,語言為中文。提供的圖紙須采用AUTOCAD 2004軟件繪制的電子文檔。
6.1.2 賣方資料的組織結構清晰、邏輯性強。資料內容正確、準確、一致、清晰完整,滿足工程要求。
6.1.3 賣方資料的提交及時充分,滿足工程進度要求。合同草簽時,賣方提出一份在合同期間準備提交買方審查、確認或作參考的文件和圖紙清單。清單應包括需由買方確認的圖紙、進度和文件,并準備一份有關合同情況的詳細工作報告。供買方確認。
賣方應在合同草簽后3天內及時提供滿足工程設計所需的資料和圖紙。
6.1.4 賣方提供的所有圖紙必須*符合所供的系統,并及時反映出目前工程設計進度,所有資料均應裝訂,并標明修改的版本號和日期。
6.1.5 賣方應保證所供文件和圖紙完滿足電廠安裝、投運、正常運行和維護的需要。
6.1.6 隨設備提供的所有文件,應提供10套給買方,此外,賣方還應提供3套儲有所有提供的圖紙、資料光盤給買方。
6.1.7 賣方應負責協調并安排與管道承包商間的接口資料交換進度。
6.1.8 賣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一般分為投標,配合工程設計,施工調試試運、性能驗收和運行維護等三個階段。
6.1.9 買方一旦發現其它沒有列入技術資料清單的、卻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資料,賣方應免費提供給買方。
6.2資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6.2.1 設計資料
賣方提供的下列圖紙和技術文件,滿足施工圖要求和技術文件份數。
(1) 設備外形布置圖、設備結構圖、設備安裝詳圖等
(2) 安裝、運行和維護手冊
6.2.2 培訓教材
賣方應該向買方提供安裝、接線、調試、運行和維護所需的全部資料和樣本,并至少提供下列培訓教材。
電伴熱系統使用說明和維護手冊
保溫箱內外設備布置圖;
保溫箱內接線圖及端子排布置圖;
保溫箱內設備標志、名稱、型號、規范等一覽表。
保溫箱內元件、裝置安裝詳圖;
設計、制造標準;
6.2.3 賣方應提供適用于本工程實際情況的,為本工程的技術資料,所有資料上應標明“潞城市水泥有限公司4000t/d熟料生產線余熱發電工程”字樣。在后一版圖紙上所有與前一版圖紙不同之處應做出明顯的標記。
7 交貨進度
設備交貨進度應滿足工程安裝進度要求。
8 監造、檢驗和性能驗收試驗
8.1 總則
8.1.1 賣方在制造過程中,應對設備的材料、連接、組裝、工藝、整體以及功能進行試驗和檢查,以保證*符合本規范文件和已確認的設計圖紙的要求。
8.1.2 買方應有權在任何時候,對設備的質量管理情況,包括設備試驗的記錄進行檢查。
8.1.3 賣方保證所提供的設備滿足電廠安全可靠運行的要求,并對電伴熱帶的供貨時間、制造、試驗、裝箱、發運、現場調試等工作全面負責。
8.1.4 賣方提供的產品質保期為機組168考核期后的12個月內,在質保期內賣方應免費修復(非人為損壞),甚至進行產品的更換,質保期后以優惠價滿足買方對產品及零件的需要。
8.2 工廠檢驗
工廠檢驗是質量控制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賣方須嚴格進行廠內各生產環節的檢驗和試驗。賣方提供的合同設備須簽發質量證明、檢驗記錄和測試報告,并且作為交貨時質量證明文件的組成部分。
檢驗的范圍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進廠,部件的加工、組裝、試驗至出廠試驗。
賣方檢驗的結果要滿足投標技術文件的要求,如有不符之處或達不到標準要求,賣方要采取措施處理直至滿足要求,同時向買方提交不一致性報告。賣方發生重大質量問題時應將情況及時通知買方。
8.3 清潔、油漆、包裝、裝船、運輸與儲存
8.3.1 賣方應包裝所有供貨設備(包括備品備件),以使設備免遭污染,機械損傷和性能下降。
8.3.2 設備制造完成后,若未及時包裝的,應得到切實的防護,使之不受污損。
8.3.3 所有設備均應分別包裝、裝箱、或采取其它防護措施,以免設備在運輸過程中散失、損壞或被盜。
8.3.4 在包裝箱外,除了外面通常貼有裝箱清單外,箱內還應有一張詳細的裝箱清單。
8.3.5 zui后一層包裝上應清楚標明買方的訂貨號、發貨號及相應的設備安裝位置。
9技術服務和聯絡
9.1.1 合同草簽后,賣方應一位項目,負責協調賣方在工程全過程的各項工作。如系統設計、工程進度、制造確認、技術服務、圖紙文件、工廠和現場測試等工作。
9.1.2 賣方保證提供的設備滿足買方安全、可靠運行的要求。并對設備的設計、制造、供貨、試驗、裝箱、發運等過程全面負責。
9.1.3 如設備在安裝和運行中出現問題,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后24小時內到達現場處理并提供24小時應答服務。